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17日
为探索通村组公路养护长效化模式,根据《江西省推进交通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革命老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等6个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及“鹰潭市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等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探索通村组公路养护长效化模式,有效解决农村公路体制机制不活、管养保障偏弱、管养效率偏低等问题,发挥农村公路在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重要作用,推动实现民路民养、民管、民享。
二、工作目标
健全完善通村组公路管理体制、养护机制,深度推行“物业进乡村+农村公路养护”综合服务模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社会化、规范化、长效化。至2025年底,实现“物业进乡村+农村公路养护”综合服务模式覆盖乡镇率100%,通村组公路列养率达100%,农村公路PQI(路面性能指数)每年提升比例不小于5%,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畅、安、舒、美、绿”的交通出行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农村公路长效养护队伍
整合各类涉农资源,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并入乡镇集体经济注资的物业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日常职能,实施“专业化+群众化”养护,通过调控“养人”与“养路”的资金比重,强化农村基层设施管护的职能、资金整合及自治能力,压实地方农村公路管养主体责任。
1.管理队伍建设。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履职情况进行日常管理监督,“各级路长”及村民理事会对境内农村公路状况进行日常巡查。〔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配合部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农业农村粮食局〕
2.保洁队伍建设。将农村公路“日常保洁”工作并入村庄管护保洁范畴(乡道50元/公里/月、村道30元/公里/月),根据实际情况核定保洁周期。各物业公司应设置一定比例公益性岗位,吸纳属地村民从事农村公路保洁工作。〔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配合部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农业农村粮食局〕
3.维护队伍建设。将农村公路“小修维养”工作并入物业公司维修作业范畴,每季度对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并对各渠道反馈的路况信息进行及时处置。〔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配合部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农业农村粮食局〕
4.行业指导培训。区(市)公路中心应发挥管理站纽带作用,与乡镇、物业公司建立“劳务派单”、“设备租赁”等帮扶机制,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将普通国省干线的成熟养护经验、技术力量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做到经验共享、人员互补、设施共用,解决基层技术薄弱、设备不足等问题。〔责任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配合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二)建立农村公路两级监管架构
各级“路长”及村民理事会为农村公路管养“一级”监管机构,负责监督辖区内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实施情况;乡镇及区(市)公路中心为农村公路管养“二级”监管机构,负责对制订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规划、计划,养护工程的质量监督,验收与评定,养护新技术的推广及应用等工作。
1.落实信息化管理。各乡镇及属地物业公司应根据区(市)公路中心要求落实信息化管理工作,对养护作业、巡查人员的到岗情况、巡查频次、周期覆盖比例等进行留痕记录。各区(市)公路中心以巡查上报信息数据为依准,核定农村公路“大、中、小修”计划并下达对应资金。〔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配合部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落实常态化监管。根据《鹰潭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考评细则》施行养护月度、季度考核,①月度考核(占比30%):由公路管理站对辖区内农村公路进行实地核查,将结果报送区(市)公路中心;②季度考核(占比70%):由乡镇、区(市)公路中心进行联合考核,结合月度考核评分,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三类等次。〔责任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配合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3.落实考核结果运用。根据月度、季度考核结果,按“优秀”、“良好”、“合格”三类等次拨付乡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其中:优秀按签订养护资金的2倍拨付,良好按签订养护资金的1.5倍拨付,合格按照签订养护资金拨付)。对考核“合格”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将年度考核结果抄报属地区(市)政府。〔责任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配合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三)强化农村公路资金政策保障
1.以政策、机制为支撑,强化资金保障。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养护资金筹措机制。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列入公共财政预算,按照“1053”标准(其中省、市、县按照1 :1 : 8比例承担)足额落实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具体为,市级不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元。县级不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8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4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2400元)。积极统筹整合公路、农林、水利、新农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涉农资金,持续加大对基础设施管护支持力度。鼓励物业公司社会化运营,积极拓展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业务及企业经营范围,保障管护工作长效运转。〔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以“路长制”为纲领,强化监督考核。为提高养护资金的使用效益,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拆解为“保洁资金”(约12%)、“整治资金”(约38%)、“小修资金”(约50%)三部分,区(市)公路中心按照乡道2500元/年/公里、村道1500元/年/公里的标准与乡镇、属地物业公司就保洁和整治工作签订管养协议,并明确管养农村公路范围、内容及标准,联合乡镇共同考核物业公司管养成效。将“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每季度对养护工作进行量化评分,确保农村公路“养得好”。〔责任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配合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四、部门职责
1.市财政局: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41号)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好市、县两级政府配套资金。
2.市农业农村粮食局:负责落实“物业进乡村”工作,指导乡镇建立、完善物业公司基础框架及基础设施管护职能整合,并积极争取各类涉农资金用于基础设施长效管护。
3.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指导各乡镇、物业公司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并按照要求细化工作目标,序时推进工作实施。
五、实施步骤
按照“一年试点、两年推广、三年覆盖”的思路目标,加快“物业进乡村+农村公路养护”综合服务模式发展,进一步延伸公路基础设施管护“触角”,打通农村公路养护“最后一公里”。
1.试点试验阶段(2023年6月—2023年12月)
力争到2023年底,全市乡镇物业公司接养农村公路不少于10个,占全市乡(镇)数量1/3以上。其中:贵溪市、余江区不少于4个乡镇,月湖区、龙虎山景区不少于1个。
2.有序推广阶段(2024年1月—2024年12月)
2024年底,实现全市乡(镇)覆盖率达2/3以上,物业公司农村公路管养工作运行规范、管养成效明显。其中:贵溪市、余江区累计覆盖乡(镇)不少于8个,月湖区、龙虎山景区实现全覆盖。
3. 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月—2025年12月)
2025年底,实现全市乡(镇)全覆盖,农村公路长效养护管理网络框架构建完成,形成农村公路管养助力集体经济建设,集体经济反哺农村管养的良好格局。
六、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通村组公路养护长效化工作,成立鹰潭市通村组公路养护长效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小平 鹰潭市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 吴长开 市公路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成 员: 彭先荣 贵溪市政府党组成员
谢永敬 余江区政府副区长
官正强 月湖区政府副区长
吴任忠 龙虎山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吴银莲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徐先茂 信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乐斌辉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初堂 市农粮局副局长
赵 斌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由吴长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协助领导小组做好全市通村组公路养护长效化日常工作。市财政、市农粮等配合单位根据自身职责, 服从办公室工作安排,负责做好本行业本领域相关工作。
2.突出工作重点。围绕“通村组公路养护长效化”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分步实施到位,稳步推进有序”的原则,将“通村组公路养护长效化”工作同“交通强市”、“城乡融合”、“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列出工作清单完成时限,建立每周一调度、每月一总结的工作机制,采取跟踪督导、挂牌督办等多种措施,有序推进通村组公路养护长效化试点工作。
3.强化协作配合。建立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公路、财政、农粮等市直部门及各区(市)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健全“定期会商、常态分析、信息共享、整体推进”协同工作机制,通过优化工作节奏、强化专业衔接、简化工作流程,有序推进通村组公路养护长效化工作取得实效。
4.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市)政府及各单位要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典型示范、主题试点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通村组公路养护长效化工作意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关于印发鹰潭市通村组公路长效化养护工作方案的通知(鹰城融办字【2023】6号)(1).pdf:预览 下载